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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督导简报2017年第1期

2017年04月18日 10:53  点击:[]

督导简报

2017年第1期)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室编  2017412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16周教学督导工作小结……1

◆教学督导员听课掠影………………………………………7

2016年国家教育督导工作报告……………………………9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督导

工作要点》的通知……………………………………………19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16

教学督导工作小结

为适应和推动新形势下学校内涵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机制,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结合上学期对我校教学督导工作实际情况的调研成果及对督导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补充与修订,督导室于新学期开启新的督导工作安排。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学督导队伍,其中,专职督导员3名,兼职督导员19名,分为7个小组进行教学督导;督导工作严格依照《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全面开展。开学第一周,督导室将收集到的理论课表及各系部实验实训课表汇总整理后,按组送至每位督导员处。教学周第一周至第六周,本着公平公正、客观负责的态度,根据督导听课课表安排,教学督导员积极深入理论课和实验实训课课堂,详细记录督导听课记录本,及时进行教学反馈和交流,并认真进行了月末督导工作总结。

一、督导组听课情况

开学以来,教学督导员共听课126人,分别为理论课106人、实验实训课20人。被听课教师所在系部及部门分别为:医学系41人,护理系14人,检验系10人,药学系13人,基础医学部11人,医学技术系6人,公共基础部14人,思政部14人,体育部3人。被听课课程包括:儿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护理药理学、正常人体功能、护理心理学、重症监护学、急救护理学、呼吸治疗教程、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外科护理学、老年护理、健康评估、外科学、内科学、药膳食疗、超声诊断学、中医学、美容医学微生物免疫学、美容皮肤治疗学、美容外科护理技术、医学伦理学与卫生法规、眼保健与眼病预防、眼应用光学基础、药剂学、药学服务、药物分析、药事法规、生物化学、分析化学、药物制剂技术、制药机械学、实用药物学基础、言语治疗技术、运动治疗技术、医学心理学、儿科学、临床检验基础、生物化学检验、作业治疗技术、急诊医学、计算机应用、英语、体育、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生就业指导46门课程。

期间,专职督导员共听课82人,其中包括64人理论课和18人实训课;兼职督导员共听课83人,其中,教学督导1组共听课11人,为11人理论课;教学督导2组共听课20人,17人理论课和3人实验实训课;教学督导3组共听课6人,为6人理论课;教学督导4组共听课18人,为17人理论课和1人实验实训课;教学督导5组共听课4人,均为理论课;教学督导6组共听课16人,为15人理论课和1人实训课;督导7组共听课8人,为4人理论课和4人实训课。

二、教学评价情况

    1.理论课听课情况

开学第16周,教学督导员共听课126人,其中有106位教师的理论课。督导员和学生对理论课教师的反映大部分较好,表现突出的教师有讲授《儿科学》(2015级临床医学5班)的张爱娥老师,讲授《妇产科学》(2015级护理7大班)的张蕾老师,讲授《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016级康复治疗班)的陈洁老师,讲授的《健康评估》(2016级护理4大班)的常爱琴老师,讲授《内科学》(2015级眼视光班)的郭建新老师等。督导员反映这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一致,课堂纪律佳;教师教学状态良好,精神饱满,语调、语速清晰明了;对授课内容掌握熟练,备课充分,教法得当,教学内容组织科学,授课条理清晰、逻辑关系较强,概念清楚,教学内容中的重、难点讲解详细,主次分明;背景知识丰富,灵活采取案例、教具、标本等展现教学内容,利于学生的理解;注重课堂互动及启发式教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很高,师生互动积极;注重联系实际,与专业考试、资格考试等实际相联系,教学效果较好,受到学生的喜爱。

    2.实训课听课情况

    本学期16周,督导员督导听课实验实训课共20位教师,督导员反馈实验实训课教师都能根据教学计划和安排,按时上下课,授课时间、内容与实验课表相符;实训课纪律良好,学生听讲、操作认真;教师对实验实训内容比较熟练,讲解认真细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重点、难点清楚、细致,讲解和指导的用时比例合理;实际操作时,教师指导认真、操作规范,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验技能的培养,能边讲边示教;师生互动积极,课堂气氛活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实验仪器准备充分,实验室、实验台面干净、整洁。实验实训课授课表现较好的教师有:带教《健康评估》(2016级护理6大班)的李江老师,带教2015级英语护理班实验实训课《妇产科护理学》的郑巧荣老师,带教《分析化学》(2016级检验2班)的赵明蕊老师等。

      三、督导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问题

    本学期教学第一周至第六周,根据督导员反馈,大多数授课教师教风严谨,教学态度端正,能很好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但在督导过程中,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个别新进教师、年轻教师教学经验不足,教学基本功不扎实

    督导员在听课中发现,个别科目的任课教师课前准备不充分,对于所讲内容不够熟悉,有照本宣科现象,相关专业知识及背景知识欠缺,不能对于讲授内容作出有效的扩充讲解,还需进一步多听课,提高讲课效果,如:《重症监护学》(2015级护理ICU1班、麻醉护理班);个别教师缺少师生互动,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积极性不高,影响教学效果,如:2016级临床3班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部分教师幻灯片制作不够精细,不能与板书有机结合起来,同时需加强讲课基本功的训练和课堂组织管理,如:2015级临床7大班的《中医学》,2015级康复治疗班的《护理因子治疗技术》,2015级护理ICU2大班的《外科护理学》。

    2)教学设备使用中出现故障、坏掉的现象

    督导员在督导听课中发现,个别教室电脑运行缓慢,投影仪不清晰,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时,受固定话筒等多媒体设备的限制,只能固定在讲台附近讲课,不能近距离和学生互动,影响教学效果;部分教学区教室、机房的多媒体、上机电脑存在效果差甚至不能使用的情况;如《计算机应用》课程的实训室,501教室共有69台学生用计算机,其中有29台已坏不能用;506教室共有70台学生用计算机其中有16台不能使用。带教老师反映,该课程共有4个实训室均没有控制端,会影响期末考试使用;部分教学区铃声不响,以上均对教学产生不良影响。

3)个别班级学生纪律欠佳

    督导组在听课过程中发现,部分班级课堂纪律欠佳,上课有个别学生注意力不够集中,迟到、玩手机、睡觉、说话等现象比较常见,教师的课堂组织和控制有时效果不佳。如2015级护理ICU2大班、2015级药学2班、2015级临床7班、2015级护理ICU1大班、2015级药物制剂班、2015级临床医学1大班、2016级护理7大班。

2.督导建议

    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督导员通过月末小结的整理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归纳如下:

    1)加强教学研究和教研活动

督导组建议教师个人根据教学目标要求,进一步研究教学对象,研究教学方法,认真熟悉教材内容,多听课,多学习与教学相关的内容,合理进行整合凝练,不断提高教学技能;建议各教学单位重视对教师教学的组织与管理,经常开展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改革,加强对教师教学课件的评比,提高教学课件制作水平,特别是要对青年教师进行定期培养,规范要求,提倡坚持青年教师听课制度,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

    2)保证教学设备的投入

建议学校对教室多媒体情况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及时维修和更新,及时更换、安装移动话筒,保证正常教学设备的投入,真正实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中心”的互动课堂。

3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督导组建议学校、任课教师和各级学生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宣传,营造学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任课教师、辅导员对学生课堂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的自治作用和示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管理机制,减少学生迟到、睡觉、玩手机等不良现象,从而建立优良的校风、校纪和积极向上的班风、班纪。

3.督导信息群问题反馈情况

开学伊始,新的督导员队伍成立以来,教学督导室及时建立了督导QQ群、督导微信群等便捷的信息交流平台,确保督导反馈渠道的畅通。督导员在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可以随时通过微信、QQ留言方式第一时间反馈给督导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接到反馈内容后,立刻联系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给予排查,保证问题及时解决。教学周16周,教学督导室通过微信群接到的督导员问题反馈共计13次,包括对教室多媒体、扩音器故障,教学区铃声不响,教师休息室无饮用水,教学区、实验区卫生间的卫生及房顶漏水等问题的反馈,督导室通过和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的及时沟通,反馈问题已得到全部解决!

 

 

 

教学督导员听课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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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教育督导工作报告

2017-04-05 来源:教育部网站

  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不断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努力围绕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为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教育督导体系基本形成,监督指导作用日益凸显,教育督导事业有了快速发展,成为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大亮点。

  (一)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印发《中等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建立中等职业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及结果使用等作出规定。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督学管理制度,对各级督学队伍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监督等作出规定。

  二是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召开全国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结“十二五”期间教育督导成绩,部署“十三五”期间教育督导改革工作,聘任新一届国家督学243人,比上届增加72人,覆盖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各个领域,结构更加合理。举办4期省、市、县级督学培训班,开展《督学培训大纲》研究,加强督学培训工作,提高督学履职能力和水平。研究建立督学信息系统。

  三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召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总结2016年教育督导工作,审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两个文件,部署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导各地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出台地方教育督导法规规章,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健全督导机制,强化督导力量。

  四是加大督导问责和信息公开力度。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下滑地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置不力的地方教育部门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对外公布督导检查反馈意见26份,形成国家督导报告10份,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重点做好督政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发布《2015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15年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推动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力度、进度和质量。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全年52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通过县区总数达到全国总数的64%,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7省市已整体通过验收。对2013-2015年已通过国家认定的130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监测复查,发布国家监测复查报告,督促水平下滑地区做好巩固提高整改工作。研究制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并征求各地意见。研究制订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研究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公开平台工作方案。

  二是稳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建立双月通报、定向调度、公开公示、定期检查、绩效考评等八项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程和项目按规划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组织国家督学对所有省份工程进展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对进展缓慢、存在问题多的省份进行约谈并要求立即整改落实。召开工作推进会,延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困难和问题,部署今后两年工作。2014-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978亿元,带动地方投入2030亿元,全国校舍竣工学校10.3万所,竣工面积1.23亿平方米,占五年规划建设面积的59.4%;采购课桌凳2283万套,图书3.4亿册,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1.6亿台件套,总价值610多亿元,占五年规划采购总金额的60%,工程建设总体上实现了规划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工程的实施,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学生自带课桌椅、睡“大通铺”、在D级危房上课现象在绝大部分地区已消除。

  三是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各地编制五年规划,会同国家发改委下达2016年度中央投资计划60亿元。

  四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座谈会,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座谈会并作讲话,总结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对河北、山西等18个省份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核实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对近年来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以盘活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实现精准扶贫,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 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经逐省督促、逐省指导,河北、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等10个省份在对辖区内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学生数、经费需求进行详尽统计和测算基础上,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举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省、部签字仪式,分别与10省(区)签署协议,确定至 2017年秋季开学,10省份8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全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国国家贫困县全覆盖,标志着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由重点突破进入了全面覆盖的新阶段。

  五是统筹推动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工作方案,从总体上明确工作思路和措施。牵头成立教育部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部内各司局具体工作任务,督促分头推动落实各自牵头任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各地按照《意见》要求,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整合相关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解决突出问题,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学校安全监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从专项督导的目的、原则、内容、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学校安全专项督导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全面规定。会同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快健全学校安全体系,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网。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确保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假期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地做好学校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组织召开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总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进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不平衡、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等不足,提出要完善机制、注重预防、坚持常态化治理、做好宣传教育等工作要求。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宣传等部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推动各地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保障校车通行优先权利,确保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

  三是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组织部署各地各校分两个阶段开展全国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校园欺凌月报制度和信息核报制度,协调地方教育部门妥善处理10余起校园欺凌致伤致死问题。将校园欺凌治理纳入秋季开学专项检查。编制“防治学生欺凌 我们在行动”专题片。完成对山东、江苏、广东、湖南、云南、陕西6省校园专项治理的实地督查,并对各地落实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进行调研,督促地方及时妥善处理欺凌事件。

  四是督查督办突出问题。开展春季开学、教育信息化、秋季开学等常规专项督导,其中秋季开学检查将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对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重点检查各地开学条件保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安全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情况,积极推动各地各校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切实推动教育领域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勤俭节约教育防止食物浪费工作,在北京、上海、辽宁、安徽、浙江、甘肃、宁夏等地开展专项调研。针对个别学校校园环境污染事件等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开展两次专项督导。就悬崖村小学学生上学问题、个别学校教育乱收费等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完成220多个教育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督查督办,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五是开展跨部门联合督导。扩大督导辐射范围,积极与有关业务司局开展联合专项督导,发挥督导多领域、多方位作用。认真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第十五督查组的赴广西、云南督查工作。参与国家行政学院、公安部组织的有关督查评估。与语用司联合,共同开展对甘肃、河北等省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配合体卫艺司开展校园足球督查和中小学生体质达标状况专项督导,配合民族司开展民族教育问题专项督导,配合学生司开展大学生就业问题专项督导,配合教师司开展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专题调研等。

  (四)积极开展评估监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一是提高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水平。召开全国推进会,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正式启用国家认定系统,实现创新县(市、区)申报审核工作信息化、标准化。截至目前,11个省(区、市)的 29个县(市、区)被认定为第一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二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评估工作。指导各地按照中小学督导评估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开展中小学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订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及中小学校管理评价指标和网评工具,并在全国部分省市选取学校进行试测。研究起草《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办法》。

  三是组织开展职业院校评估。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启动本年度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完成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督促各地根据本省评估数据信息组织撰写省级评估报告,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本校数据信息撰写自评报告。研究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和《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

  四是认真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完成2015年义务教育数学、体育学科监测报告。部署并组织完成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语文、艺术质量监测工作,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25个样本县(市、区)6526所中小学的近19.2万名四、八年级学生参加测试,近6500名中小学校长、7万余名语文、音乐、美术及班主任教师接受问卷调查。研究制订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科学、德育质量监测方案。

  五是稳步推进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研究“十三五”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规划,制定印发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计划,完成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合格评估任务。组织召开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进行评估审议,28所高校通过合格评估。启动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组织试点工作交流培训,指导各地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推进管办评分离,完成“普通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六是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建设。研究分析2014-2015学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情况,开展高校网上发布情况检查,组织完成2014-2015学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督查报告》。研究2015-2016学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工作,部署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促进高校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完成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和结果发布工作,部署2016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工作。完成2014年全国硕士论文抽检质量报告。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资源库建设可行性调研。认真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组织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在法律、教育、临床医学(不含中医)、口腔医学、工商管理、会计、艺术(音乐)等8个专业类别进行试点。协调学位中心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评估试点工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7]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322

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围绕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教育部工作要点,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体系,切实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各项职责,有效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一、进一步加强督政工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1. 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做好文件发布解读宣传落实工作。研究制定2018年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部署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2.统筹推动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方案》。召开加快推进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动员部署会,与各地签定责任书。研究制定专项督导监测办法,建立督导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专项督导,实时动态监测,发布督导监测报告。

  3.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发布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工作会。继续做好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对1824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监测复查。研究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制度。

  4.持续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分区域召开座谈会、调度会等,督促进展缓慢省份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推动各地加大公开公示力度,逐县、逐校公开公示规划建设任务、预算安排、实施成效信息。开展专项督导。

  5.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定期通报各地校舍及体育场地建设进度。组织各地全面自查,开展日常监测,实施专项督导。

  6.进一步加强营养改善计划监管。督促相关省份如期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覆盖目标。督促各地加强学校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食品“双安全”专项督导,严厉查处不足额安排、截留、套取、克扣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和食堂操作不规范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专项督导,督促解决教育突出问题

  7.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监管。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同公安部开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开展春季、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指导各地各校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8.积极做好校车安全监管。督促相关省份抓紧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会同公安部做好校车安全整治工作。

  9.大力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制定《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完善校园欺凌台账制度和通报制度。加强对事件频发的地区及性质严重的欺凌事件的专项督导。

  10.认真做好教育突出问题督办。指导各地及时做好教育热点问题和教育突发事件的督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

  三、进一步做好学校督导评估监测,提高教育质量

  11.启动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逐步形成幼儿园自评、督导部门督导评估、信息公开的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

  12.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研究建立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制度。指导各地有效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

  13.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完成2016年语文和艺术国家监测报告、基础数据报告和分省监测报告的撰写和有关发布工作。研究制定《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17年科学、德育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编制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14.做好职业院校评估。发布2016年全国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和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开展高职院校园艺技术等4个专业的评估试点。研究制定高职院校专业评估方案。

  15.推进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继续开展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合格评估工作。推进审核评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研究进一步推进专业评估的政策措施。编制2015-2016学年全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公开发布情况检查并形成督查报告,部署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推进普通高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工作。

  16.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评估试点工作。做好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撰写2015年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发展报告。研究开展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资源库建设。完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规范,严格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机制和队伍建设,提升督导能力

  17.推动各地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对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推动出台当地教育督导法规、改革督导机构、理顺督导职能、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召开《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成立五周年座谈会。

  18.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督学培训工作,研究制定《督学培训大纲》。研究建立督学信息管理系统及教育督导专家库。探索建立中小学校视导员制度。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认定工作。

  19.创新教育督导方式。加强统筹协调,丰富评估监测手段和渠道。积极培育和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究开发教育督导综合管理和专业评估监测工作平台。

  20.加强督导结果使用。完善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结果公开力度,做好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工作。健全定期通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等制度,强化督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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