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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09月14日 00:00  点击:[]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风、学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学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主体作用,建立学生反映教学管理、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的畅通渠道,及时发现和快速解决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2016】114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学生教学信息员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由各班学习委员担任,由教学督导室组织、选聘和管理。为健全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方便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和管理,成立系学生教学信息工作组,设组长1名,由优秀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担任,每个班级设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形成教学督导室—系学生教学信息工作组—班级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三级教学信息管理网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教学信息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教学信息工作组负责本系各班级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和联络工作,传达和落实教学督导室布置的工作任务,督促检查本系教学信息反馈工作完成情况。协助教学督导室做好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和评比工作。

第四条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条件等方面有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

二、及时反映学生学习和实习状况。

三、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教风、学风问题。

四、协助教学督导室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五、协助教学督导室召开学生座谈会。

六、定期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表》。

七、完成教学督导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拔和聘任

第五条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学生。

二、品德优良、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精神,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且成绩优秀,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三、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实际教学情况,积极参与教学管理。

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沟通,积极联系教师和学生,能客观地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五、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和信息处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条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程序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以自然教学班级为单位进行推选,每班1名。

二、每学年开学第一周,各班上报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名单,经教学督导室审核批准后,正式发文聘任,聘期一年。

三、教学督导室可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决定续聘或撤换。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如因特殊原因要求中途退出的,需提前两周向教学督导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出,退出时应上交有关材料。因信息员退出而产生的空额由各班按有关条件选拔补充并报教学督导室批准备案。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教学督导室向各系学生教学信息工作组发放《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表》或其他专项调查表,由其发放到学生教学信息员手中。

第八条学生教学信息员将收集到的教学信息填入《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表》或相关专项调查表(原则上每周一次),及时上交到本系教学信息工作组。特殊情况可随时向教学督导室反映。每周一次,各系教学信息工作组将收集到的表格和其它书面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反馈到教学督导室。

第九条教学督导室将对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整理、核实,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或反馈到相关人员,或以简报等形式向全校通报。

第六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第十条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由教学督导室负责。教学督导室负责对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教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进行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量统计,开展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比工作。

第十一条教学督导室及时将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反馈给教学信息工作组和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便对工作改进情况进行监督。通过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不断提高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满意度,最终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第十二条教学督导室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总结与交流工作情况,反馈学生意见与建议的处理情况,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并给予表扬和奖励。“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待遇等同于“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三条对任期内不能很好履行职责,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解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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