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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督导简报2013年第5期

2013年11月22日 00:00  点击:[]

督导简报

(2013年第5期)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室编 2013年11月22日

◆欧洲五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比较……………………………1

◆督学责任区试点的样本意义……………………………10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7~12周教学督导情况小结…13

◆我校近期举行教学技能说课比赛活动…………………17

◆督导员听课掠影…………………………………………18

欧洲五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比较

现代意义上的教育督导制度起源于欧洲,已有200余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教育督导制度。教育督导作为对教育工作的行政监督和指导,已成为很多国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工作,需要不断研究总结国内外教育督导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此,我们选择了教育督导制度建立较早、较完善、作用较大的英国、法国、俄罗斯、荷兰、西班牙等五个国家,对它们的教育督导体制、范围、内容和督学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比较了研究,以期对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提供借鉴。

一、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比较

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是教育督导的基本制度,决定着教育督导的基本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英国于1839年开始建立教育督导制度,历经170多年,目前已形成比较完备的教育督导体系。根据1992年的教育改革法,英国于1993年9月成立了国家教育标准局,取代了长期以来一直担当督导重任的女皇督学团。国家教育标准局是独立于教育与就业部的非政府组阁机构序列的政府部门。国家教育标准局直接对教育大臣及议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有关政策、计划和标准以及监督督导质量。实际督导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则由国家教育标准局委托地区督导机构来负责。地区督导机构每年根据国家教育标准局制定的督导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督导工作,并负责有关督学的聘用、管理和培训。

法国于1802年开始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目前,法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纵向可分为教育部、学区和省教育局三级,横向则包括行政、监督、咨询三类。教育督导,在横向上属于监督范畴,贯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总督导局是教育部内履行监督职责的专门机构,内设国家教育总督学和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学两类人员。分别负责教育教学督导和教育行政督导工作。总督学直接对教育部长负责。国家教育总督学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教育制度进行宏观监督和评估;对各地教学和教育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对地方督导人员、学校负责人、教学人员等进行招聘、培训,并对他们的工作作出评估;围绕教育部的中心工作和全国教育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行政总督学的主要职责是:在教育部长的领导下,代表部长或以部长的名义,对教育部、学区、公立学校及所有隶属于教育部或得到教育部资助的机构的运行情况和效益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国家教育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估。法国共有28个学区和96个省,在学区和省都设有学区督学和省督学。

2004年,俄罗斯政府改组后,原教育部与科技部合并为教育科学部,教育科学部下设联邦教育与科技督察署(准部级单位)。此外,在各联邦主体(共和国、边疆区、州、联邦直辖市)教育局和地区、市教育委员会或教育行政管理局设置专门的教育督导机构。从联邦到地方形成了三级教育督察机构。

2004年,俄联邦政府颁布了《联邦教育与科技督察署条例》,明确规定联邦教育与科技督察署是联邦级的权力执行机构,在教育与科学领域行使检查和监督职能。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科学工作、青年政策、科技人员的鉴定等领域的法律规定;对学校教育质量和毕业生培养质量进行评估;对博士和副博士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学校的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机构的活动情况实施检查和监督;对学校及其分支机构、学术组织(大学后教育和补充职业教育)进行许可证发放、评定和国家认证;承担最高等评定委员会工作的组织和技术保障工作;审核教授、副教授职称、科学博士和副博士学位文凭和证书、在国外获得的教育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荷兰于1801年开始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目前,教育文化科学部设教育督导局,是部内十个司局之一。为保证工作的独立性,作为国家教育督导机构——督导局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大楼,是半独立性政府部门。此外,地方还设立督导办公室。2002年,荷兰政府颁布《督导法》,对督导人员的监督作用和职能,教育质量监督评价体系,教育督导的范围,以及教育督导的目标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础。荷兰教育督导局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学校教育质量,并促进学校改进,监测全国的教育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西班牙教育督导制度始于1858年。目前,国家教育和科学部设立教育督导机构,并设国家督学。其主要职责是是监督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履行法律法规职责的情况。教育督导机构还向全国17个大区派遣国家督学,负责监督各大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央宪法的情况和各省督学的督导工作。西班牙全国共划分17个大区,每个大区都设有教育督导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监督本地区法律法规的执行,教育文凭、资格证书的发放和受教育机会均等情况等。

二、教育督导范围和内容比较

教育督导的范围和内容是教育督导的基本权限和对象,决定着教育督导的工作领域和基本职责,是督导作用能否发挥的基本条件。

英国教育督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地方教育局的工作进行督导。主要督导本地区教育规划的实施和对学校进行监督管理等情况。二是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范围涉及所有公立学校和一些独立学校;各种类型的学前教育和保育机构;继续教育机构与公立性质的成人技能与就业培训机构;职前教师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和学生教养机构等。对学校督导评估的目的是促进学校改进,提高教育质量。

法国国家教育总督学的督导范围侧重在中小学的教育教学领域。主要内容是:对学校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质量情况;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工作情况;教育政策实施和体制运转情况等进行督导评估。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导的范围是各级各类教育。纵向从学前教育到高等学校和科研机关,横向涉及除教学以外的所有行政和经济事务。主要包括对学校及相关机构行政、财务、会计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俄罗斯教育督察的范围是各级各类教育。主要通过许可证发放、教学评估和国家认证三种途径对学校质量进行评估。颁发许可证主要是对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进行控制,主要检查校舍、教室、班额、设施设备、师资保障、卫生状况等;教学评估主要是对学校的毕业生培养质量进行控制,通过国家统考、专门测试等途径检查学生的知识、技能、技巧和一般精神文化水平;国家认证评估主要是对学校办学的综合水平进行等级评定,不仅评估内容更全面,标准也更高。以上三种评估的标准由低到高,依次递进,前一种评估不合格,就无资格申请下一级的评估。

荷兰教育督导的范围是各级各类教育。具体分为小学和特殊教育督导;中等教育督导;成人和职业教育督导;高等教育督导等四个方面。教育督导的内容,一是对国家教育基本质量标准和拨款等相关法律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二是对学生发展的结果和进展情况、学习过程、对个体需求的回应、考试等教育质量情况进行督导。目前,荷兰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是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督导机构在客观评价学校工作基础上,通过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来推动学校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西班牙教育督导的范围是各级各类教育。西班牙教育与科学部提出,教育督导的目的是保障所有参与到教育和学习进程中的机构和个人的权益,并保证其切实履行相关法律责任。目前,西班牙教育督导主要侧重于对学校的评估和教育质量的监测。国家督导机构主要是对全国各学科质量进行评估。采取与欧洲和国际测评项目相关的内容,随机抽取一些学校进行学生质量测评,目的是制定国家级的发展战略。大区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一是开展教师、学生质量的评估。二是开展学校的评估。主要是对学校所处环境,学校人、财、物资源,教育、教学、管理过程、基建过程、工作进度,教育质量成果和结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比较

教育督导队伍是教育督导的组织、实施者,督学是教育督导队伍的主体力量,督学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教育督导的质量和水平。

英国国家教育标准局的负责人为总督学(副部级),另有皇家督学400余人。全国现有3000余名独立督学。皇家督学在整个英国督学结构中是级别最高的,他们不仅要承担一部分实际督导工作,更重要的是他们要承担对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管理、规划、政策制定、方案开发以及督导质量的监控与保障。因此,只有具备大学硕士学位且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经验丰富,思维敏捷,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的人才能担任。独立督学是按标准进行公开招聘,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培训,并经国家教育标准局审核认可后产生,每年还需接受五天的教育督导培训。

法国现有总督学220名,其中教育总督学156名,教育行政总督学60名,图书馆总督学4名。学区督学600名,省督学1600名。国家教育总督学主要从具有国家博士学位,具备指导研究导师资格,大学教师职称,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被承认的同等职衔的在国民教育领域服务十年以上的公务员中选拔。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学主要从教育系统内有相当资历的文职行政人员、大学行政管理顾问、大学总务主任、任职十年的省教育局局长等具有丰富行政管理经验的国家公务员中选拔。总督学的年龄要在45岁以上。学区督学和省督学主要从具有一定职称的大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负责人中选拔,年龄在40岁以上。总督学原则上不需经过专门的脱产培训,但可安排不定期地参加实习、学术研讨会和短期培训。根据1990年12月3日教育部《关于国民教育督学和地区-学区督学上岗培训》的规定,学区和省督学在被正式任命和就职前,必须到“国家督学和教育领导培训中心”接受为期两年的上岗培训。

俄罗斯联邦教育与科技督察署设署长1名,由俄联邦政府根据俄联邦教育与科学部的呈请任命或解任;设副署长3名,由俄联邦教育与科学部根据联邦教育与科学督察署署长的呈请任命或解任。署内设行政-法规管理局,教育质量监控局,俄联邦教育法规执行情况督察局,教育机构办学资质、质量评估与审批局等四个局,共19个处。现有督察人员160人,其中大约有50人负责高校的督察与评估工作,其他人负责地方教育督察和学位方面的工作。俄罗斯对督察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规定十分严格,以确保督察人员的质量。督察人员多是有关方面的专家。

荷兰教育督导局设总督学1名,主任督学4名,分别负责小学和特殊教育督导、中等教育督导、成人与职业教育督导和高等教育督导。另外,荷兰现有督导人员442名,其中65%为督学,15%为分析人员,20%为辅助人员。教育督导人员的选拔与录用要考虑这些人员的教育服务期限和教育领导经历,特别是教育专业知识、社会交往技能和权威。临时督导人员一般工作期限为两年,主要是根据他们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伦理修养来录用的,适应了当前教育督导工作与学校发展结合越来越紧密的发展趋势。教育督导局每年有六千万欧元的经费。

西班牙每个大区按与学生人数1:3000的比例配备督学,每名督学负责14-15所学校。西班牙各级专职督学必须在公务员队伍中选聘。也就是说,只有先具备公务员资格,才有资格参加专职督学的选拔考试。国家督学不参加专职督学的选拔考试,他们是从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文凭,至少有6年教学经验,并有一定管理或学术水平的人员中挑选出来的。大区督学是从具有6年及以上教学经验的大学教师或中学教师中选拔,经督学选拔考试合格,并在3个月或一个学期的试用期内被鉴定为“称职”者方可聘任为督学。

四、五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共同特点

根据对欧洲五国教育督导体制、范围、内容和队伍建设的研究分析,我们发现他们虽然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不同,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也有差异,但在督导制度建设方面有如下共同特点:一是教育督导机构相对独立,确保督导机构独立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评估职能。英国国家教育督导机构——国家教育标准局是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机构。其它各国虽然教育督导机构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但这些国家都通过建立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机制,使督导机构能够独立行政其职能。二是教育督导的范围是各级各类教育。其中俄罗斯、荷兰、西班牙教育督导的范围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法国教育行政总督学督导的范围涵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所有学校,而教育总督学主要侧重于对基础教育的督导。英国教育督导标准局督导的主要范围是中等及以下教育,高等教育由其它机构负责评估。目前,各国教育督导工作主要致力于对学校和教育质量进行督导评估,以促进学校的进步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三是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高。各国都制定了较高的督学任职资格标准,特别强调督学的专业化水平,并严格按照督学资格标准和程序选聘督学,确保督学队伍的质量。各国督学队伍基本上是由资深教育专家、行政管理专家和学科专家组成。为不断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和督导工作质量,各国都加强对督学的培训工作,各国地区督学被正式任命之前必须进行一段时间的培训和见习,英国独立督学每年还要接受为期五天的培训。高素质的督学队伍,决定了督导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文章来源:教育部网站

督学责任区试点的样本意义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 何秀超

督学工作是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英国、法国、荷兰、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督学是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督学的主要工作是对学校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价,包括学校管理、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在英国,学校督导制度从1839年第一次任命学校督学到现在,历经16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英国整个学校督导的计划与实施以《学校督导手册》作为指南,实施过程透明化。在法国,教育督导机构主要分中央、学区和省三级。学区一级的教育督导机构设在大学区总长公署内的大学区督学处,分为地区教学督学、学区督学和参谋顾问人员三种情况。地区督学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再如美国,学区督导在学区的运行与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是各学区提高教学质量、改进课程设置、推进学校改革、促进学区发展的关键人士。

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督学工作起步较晚,但一些地区已结合地方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且行之有效的督学工作。目前,全国已有20余个省、市、区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为全面开展这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山东潍坊强化对基层学校的随访式、经常性督导,构建起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随访督查、责任追究”的责任区督学工作长效机制,保证了学校依法规范办学。陕西韩城通过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实现了对辖区内基层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常态化、全方位的督导和监控,确保依法施教,规范办学行为,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样板。江苏省按照市域监督和异地监督的原则,在全省建立5个督学责任区。同时,全省13个地级市、106个县(市、区)中,已有常州、南通、无锡、盐城、淮安5个地级市及40%的县(市、区)实行了督学责任区制度。湖南省到2009年年底,全省14个市州和120多个县市区共建立督学责任区764个,拥有责任区督学3644名,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026万元。从2010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督学责任区工作覆盖了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教育部在2011年的工作要点中提出,建立健全推动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教育督查机构和体制机制;推广建立督学责任区经验。积极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教育部2011年工作要点,认真开展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是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之一。

在此背景下,湖南省创新教育督导管理机制,加大力度,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为在全国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提供了样本。湖南的督学工作不仅停留在构建督学制度上,还把着力点转向更新督学理念、改进督学方法、提升督学素质,目的就在于保障督学责任区制度的科学实施。全面推行发展性督导评价理念,坚持立足于每一所学校发展的历史传承和现实需要,确定发展的优势、特色和阶段性目标,循序渐进,持续发展;同时研究制定一整套学校督导评价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使之科学化、专业化,改变长期以来学校督导行政化操作模式,具有明显的探索意义。此外,大规模培训专职和兼职督学人员,颁发督学资格证书,这对于提升督学队伍素质和教育督导工作专业水平具有关键性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切实促进各地加强督学工作,我们还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两个环节。一是建设专业化督学队伍。要抓好专兼职督学队伍的选聘、培训和使用,建立严格的督学选聘制度,包括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公开招聘制度、职级制度等,努力提高督学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二是有效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和指导作用。首先,要合理设置责任区。要根据本辖区内学校的种类、布局、数量划定责任区,指派与学校种类、布局、数量等相匹配的督学对责任区实施经常性督导。其次,要明确责任区督学的职责和权利,负责哪个区域,负责区域内哪些学校,负责就哪些事项进行督导,如何进行督导,如何使用督导结果等。再其次,要努力提高督导服务的水平。要通过督政或督学,准确找出政府、部门和学校在落实发展教育责任、实施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指导,督促改进提高。最后,还要及时总结交流责任区督导的规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责任区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和新手段,不断提高督导的专业化水平,增强科学性、前瞻性和权威性。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7~12周教学

督导情况小结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的监督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学督导室本学期工作安排,教学督导室组织教学督导员分组深入课堂一线,对全校开展教学督导听课工作。现将本学期第7周至第12周督导情况小结如下。

一、督导听课情况

本学期第7周至第12周期间教学督导组共听课26人次。其中护理系10人次,医学系8人次,检验系3人次,思政部3人次,药学系1人次,基础医学部1人次。课程包括:《护理学基础》、《急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健康评估》、《正常人体功能》、《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等。其中理论课20人次,实验课实训课6人次。课后,督导组及时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2人次以上的集体反馈。

二、总体情况

第7周至第12周是我校迎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冲刺阶段和专家组进校的评估时期。期间从听课情况看,全校教学运行各环节秩序良好。绝大多数教师教学材料齐全,按教学进度计划执行;能认真备课,熟练讲授,将教材内容理论联系实际,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良好。部分教师采用板书与绘图辅助教学,使教学内容更生动、形象,受到学生欢迎。实验实训课教学方面,学生实验报告书写较为规范。在教学督导的过程中,授课教师能保持良好、平和的心态,正确对待每一位督导成员提出的批评与建议。督导组成员做到了实事求是、有的放矢,认真评课、打分。对有的教师还进行了跟踪听课,对青年教师起到了很好的传、帮、带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教学秩序 上课仍有缺课,迟到的现象,如2013级护理16大班上儿科护理学时,有学生迟到近半小时;个别学生在课堂上不注意听讲、闲聊、玩手机的现象时有发生;该班上健康评估课时,有学生说话,用手机看视频、随意走动现象。建议教师不但要备好课,上好课,还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进一步提高课堂驾驭能力;要求辅导员老师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必要时进行跟班听课,严格课堂纪律,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热情。

(二)教学组织有的教师只管自己讲述,眼神不与学生交流,课堂气氛欠佳;有的课堂上,老师大声讲,学生小声说,缺乏有效的课堂组织。建议授课教师课堂上应加强师生互动,可适当走下讲台与学生交流,并时刻关注教学对象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及时调整教学步骤。

(三)教学内容 少部分教师对教材的钻研不够,对个别内容讲述不够透彻,重点不够突出,联系实际举例不够,对教材的驾驭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仍有个别授课教师教案中没有课堂小结、布置预习或复习的内容。建议医学相关专业应多结合临床案例,进一步强化教学内容的重点,并对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加工,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更好完成教学任务。有些考查课(如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较为抽象难懂,而课时有限,建议减少讲课内容,突出重点,着重讲解基本概念,根据授课对象的专业特征和学习需求,进一步整合教学内容。

(四)教学方法 部分青年教师教法不够灵活,教学经验不够,书本以外的东西讲的少,学生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如有些课堂上学生睡觉的较多,建议加大提问、讨论方式,或离开多媒体操作台进行讲授,增加师生互动,使学生集中注意力,以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也希望进一步加强教学对象的研究,提高授课的针对性。

(五)教学方式 ①多媒体课件制作方面仍然存在课件背景与字体对比度不够,或课件字小、字密,课件中大段文字内容较多等问题;有的传统教学方式运用欠佳,如缺乏板书设计,板书字小、板书凌乱或没有板书等。建议科学整合教学资源,改进多媒体课件设计,使课件更加精良,和板书达到有机结合,提高课堂讲授效果。②个别授课教师教学方式运用不够灵活,针对抽象的内容,应采用视频或动画等形式辅助教学,易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在讲解一些操作技术问题时,应使用教学模型或让学生模拟练习,增加与学生互动。

(六)教学语言 绝大多数能采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清晰,语速语调适宜。但部分教师仍然有“对吧”、“那么”、“ 然后”、“ 这个”等语病。建议加强教学语言的学习和应用,注意表达清楚,言简意赅。

(七)教学设备 健康评估教室(2013级护理13大班)多媒体无法正常使用,授课教师能利用自己备的扩音器继续上课,教学效果良好;教学2区406教室投影仪效果不好,坐在后排看不清楚,要及时修理。建议教学多媒体设备应定期检修,确保教学设施正常运行。体育课堂进行达标测试,整个教学组织和实施有条不紊,效果较好。但整个教学过程工作量很大,老师们很辛苦。建议加强数字化教学设备建设,减轻教师工作负担,提高教学效率。

(八)教室卫生 督导听课时发现教学2区406教室(2013级护理16班)教室后面卫生尤其差,地面有纸屑、塑料袋、纸盒及塑料杯等杂物,建议进一步加强教学区管理。

(九)实验实训课方面:①课前没有及时复习理论课所学内容,操作训练生疏;②部分教师在实验实训课管理和教学方面不够规范,有些学生对实验实训课教学的重视不够,课堂秩序不好;③示教过程尽可能接近学生,便于学生看清楚;④有些实验室卫生不好。建议实验实训课要重视教学组织与管理,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对实验实训课的重视程度;指导教师也应加强责任心,认真指导学生,注重学生实验实训操作技能的培养。

我校近期举行教学技能说课比赛活动

2013年10月24日~30日期间,我校在临床技能实训中心1号教室举办了2013年度教师说课比赛活动。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由教务处组织安排,各系部主任担任评委,共有32名教师参加说课比赛,此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本次说课比赛活动要求所有参赛教师均按说一门课程制作课件,在15分钟内完成说课内容,并经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说课比赛第一天,杨朝宽校长亲临说课现场,主管教学的云琳校长认真指导评分。教务处组织并严格把握时间,赛后邵同先教授对当天的参赛教师给予点评。比赛过程中,每位教师高度重视,态度积极,认真对待。基本做到了从教材分析、学情把握、目标定位、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教法学法以及教学过程等各环节表现出教师个人的智慧和能力。护理学基础教研室张华果老师将护理学基础课程特色、课程改革等内容融入说课中与大家进行分享;心理学教研室粟鑫老师说的护理心理学课程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在提问环节应变能力较强,获得评委好评。总体来讲,说课比赛中,参赛教师更加注重学情分析、教学目标的制定、新教法的合理运用与总结,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和从实际出发阐述课程设计的理论依据。大部分教师脱稿完成说课过程。此次活动共评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

通过说课比赛活动,促进了教师钻研教材、教法,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工作。也为教师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技能,促进专业素养的提升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本次活动既是一次比赛,更是一个舞台,是对教师基本功的一次检阅。

督导员听课掠影

图为我院教学督导员深入课堂一线听课,并在课后对听课教师集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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